24直播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篮球资讯 > 格鲁吉亚VS罗马尼亚直播_格鲁吉亚VS罗马尼亚格鲁吉亚VS罗马尼亚免费直播在线直播

格鲁吉亚VS罗马尼亚直播_格鲁吉亚VS罗马尼亚格鲁吉亚VS罗马尼亚免费直播在线直播

格鲁吉亚VS罗马尼亚直播_格鲁吉亚VS罗马尼亚格鲁吉亚VS罗马尼亚免费直播在线直播

点击上方“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直接订阅,了解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为帮助企业更好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更高质量拓展国际市场,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北京分中心)建立“海声开悟”专栏,组织整理、分析了发生在不同法域的典型案例,提炼具有实践意义的经验启示,以案促学、以学促思、以思为鉴,为市场主体不断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能力提供帮助。2025年第19期,总第139期

本期要点导读:

本案是加拿大联邦法院审理的一起体育赛事版权侵权案件,涉及NHL、NBA及英超赛事的非法直播。法院支持原告诉求,创新性颁布永久及广泛禁令,并针对ISP实施动态IP封锁,实时阻断侵权流媒体,有效遏制匿名侵权行为。本案体现了加拿大在网络盗版打击和数字版权保护上的先进司法实践,也为跨国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了重要借鉴。。案例关键词:加拿大、著作权侵权、体育赛事直播、永久禁令、动态网站封锁令、IP地址封锁管辖权

一基本情况

01涉案知识产权

涉案著作权:国家曲棍球联盟 (NHL) 比赛;国家篮球协会 (NBA) 比赛;英超联赛足球比赛的独家广播权。

司法辖区:加拿大

案件类型:民事诉讼

涉案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

02涉案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杰斯媒体公司、罗杰斯通信公司、BCE公司、贝尔媒体公司、CTV专业电视企业公司、体育网络公司、体育网络(RDS)公司、TVA集团、富波电视公司

被告:JOHN DOE 1、JOHN DOE 2、JOHN DOE 3(匿名网络盗版者)

第三人:贝尔加拿大布拉格通信公司、dba EASTLINK COGECO CONNEXION公司、菲多解决方案公司、加拿大罗杰斯通信公司、萨斯喀彻温省电信TEKSAVVY解决方案公司、TELUS通信公司、VIDEOTRON有限公司、2251723安大略公司、dba VMEDIA(多家加拿大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审理机关:加拿大联邦法院

03基本案情

原告拥有加拿大多个职业体育联盟(NHL、NBA、英超)直播赛事的独家广播权。证据显示 John Doe 等被告非法向公众提供受保护直播内容,并通过广告或其他方式从中获利。

原告向法院申请针对 John Doe 等被告的永久禁令和“广泛”禁令,禁止他们侵犯原告的版权,并禁止他们侵犯任何其他作品的版权。原告向法院申请针对第三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两年的强制禁令,要求他们在比赛直播期间采取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直播流到达加拿大观众。

04适用法律

1.《版权法》

第3(1)(f)条:电信传播权

该条款赋予版权持有人通过电信手段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在本案例中,原告持有对直播体育赛事的独家广播权,因此具备禁止他人未经许可通过电信手段传播这些赛事的法律依据。

第27条:禁止未经许可的作品传播

根据本条款,未经版权持有人授权,任何人不得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公开演出、放映、广播或向公众传播等行为。在当前案件中,被告John Doe未经授权利用流媒体服务器传播体育赛事直播,构成了对原告版权的侵犯。

第34(1)条:版权侵权诉讼中的禁令救济

依据该条款,版权持有人在侵权诉讼过程中有权向法院请求颁布禁令,以制止侵权方继续从事侵权活动。在本案中,原告已提出请求,要求法院颁发永久性禁令及“广泛”禁令,旨在阻止John Doe等被告的侵权行为,并防止其侵犯其他任何作品的版权。

第39.1条:广泛禁令

该条款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发布“广泛”禁令,禁止被告侵犯版权人拥有的任何其他作品的版权。在本案中,原告申请了“广泛”禁令,以防止 John Doe 被告侵犯他们未来获得的版权作品。

2.《联邦法院法》

第4条和第44条:法院的管辖权

第4条规定,联邦法院有权审理涉及联邦法律(包括《版权法》)的诉讼。第44条规定,联邦法院有权发布禁令,包括针对第三人的禁令。在本案中,法院基于这两条规定获得了管辖权,并发布了针对 ISP 的禁令。

05原告主张

原告主张,被告未经授权,通过网络流媒体非法传播其拥有独家版权保护的NHL、NBA及英超联赛体育赛事直播内容,构成著作权侵权,导致原告权益受损。为此,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侵权事实,颁发永久性禁令禁止持续侵权,并发出“广泛禁令”防止其未来对原告其他作品的侵权。

同时,原告要求法院针对多家ISP颁布为期两年的动态网站封锁令,要求ISP在比赛直播期间阻断未经授权的侵权流媒体服务器IP地址,并根据原告指定的代理人和专家提供的最新IP列表动态更新封锁内容。

原告还请求法院颁布保密令,保护与封锁及监控技术相关的敏感信息,防止侵权者规避禁令,并明确ISP在配合法院禁令的同时不承担直接侵权责任。通过上述措施,原告旨在有效制止侵权行为,保障其版权利益,实现对网络盗版的技术与法律综合治理。

06被告主张

被告缺席庭审,未提出任何抗辩意见;第三人表示愿意服从法院裁判,未提出异议。

二案件程序

01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点在于如何有效遏制匿名网络盗版者未经授权直播体育赛事的侵权行为,以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版权保护中应承担的配合责任和技术封锁措施的合法性。

02 法院观点

法院的具体观点如下:

1.涉及直播体育赛事的版权侵权

与按需视频内容不同,本案是体育赛事直播侵权,具有时效性和独特性,侵权者通过匿名的方式,使得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体育赛事直播侵权覆盖面广,涉及多个权利主体,法律关系复杂。本案中原告包括罗杰斯媒体公司;罗杰斯通信公司;BCE公司;贝尔媒体公司等多家公司,本案中除了几个匿名网络盗版者被告,第三人有多家ISP。

2.加拿大联邦法院针对直播体育赛事侵权案件,发布了“动态”网站封锁令,并实时更新被封锁的IP地址列表。

该封锁令是一种专门针对网络盗版的技术手段,它能够根据实时监测到的信息,动态地阻止用户访问侵权网站或服务器。与传统的静态封锁令相比,动态封锁令在实时性、灵活性和效率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它是打击网络盗版的有效工具。

加拿大在2019年通过联邦法院批准了首份盗版网站屏蔽令,在应对不断变化的盗版技术和匿名操作者时,动态网站封锁显示了其作为最佳补救措施的潜力,能够有效阻止未经授权的流媒体服务器,并随着新服务器的出现而自动更新。

此前,TekSavvy公司对屏蔽令提出了申诉,认为该命令对开放的互联网构成了威胁,并指出加拿大法律并未明确授权此类措施。这表明,在执行动态网络封锁令时,有必要权衡版权保护与互联网开放性之间的关系。本案中的动态网站封锁令通过实时监控和更新目标服务器的IP地址列表,有效地阻止未经授权的直播内容传播,从而保护原告的版权权益。

3.广泛禁令的适用性

在本案中,法院对被告 John Doe等颁布了一项“广泛”禁令,禁止其侵犯任何作品的版权。法院的这一决定基于这样的判断:鉴于 John Doe等人很可能继续侵犯原告的版权,并有可能侵犯原告未来可能获得的版权,因此颁布广泛禁令是合理的。

在判决生效后,原告有权提出最多两次动议,以将新的体育赛事直播权纳入附表。同时,第三人亦可提出动议,请求法院审查原告所主张的权利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面临盗版者的潜在侵犯。广泛禁令的适用细节彰显了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公平正义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通过允许原告根据新获得的权利更新受保护直播内容的范围,法院能够更有效地打击盗版行为,并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保密令的适用

加拿大联邦法院在处理保密令事宜上遵循一套特定的程序和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仅在极为罕见的情形下才会颁布保密令。在知识产权诉讼的背景下,加拿大联邦法院会颁布保护令,旨在保护在证据交换过程中所披露的敏感信息。这一做法确保了知识产权持有者在诉讼过程中向对手透露的信息得到妥善保护。在本案中,为了维护技术细节的机密性,法院颁布了保密令,以防止盗版者利用这些信息规避禁令。

5.通知与反通知

在本案中,原告代理人在每个受保护的直播内容窗口期间,通过一个安全的电子平台向第三人发布将被阻止的目标服务器的IP地址列表。代理人还需在相关受保护的直播内容窗口结束后15分钟内通知第三人一个先前已公开的IP地址,以便进行验证。当代理人通知阻止某个IP地址时,必须向该IP地址的托管提供商发送电子通知,告知其访问已被法院裁定阻止。若第三人阻止了对目标服务器的访问,则应向其住宅互联网服务客户通知相关信息,包括封锁原因、原告信息、法院联系信息等。此外,原告需在判决发布后一年内向法院提交一份宣誓书,内容包括被通知封锁的IP地址列表、投诉详情和技术问题。原告还需在判决终止后60天内向法院提交一份宣誓书,内容包括相关信息以及与判决效力相关的数据。原告可以将机密信息(如技术细节)通过保密信函的形式通知第三人,以便第三人在遵守判决时了解相关技术要求。

法院通过一系列技术措施和流程安排,确保了各方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有效地执行了判决。这种“通知与通知”制度的设计,体现了法院在处理版权侵权案件时,既保护了版权人的权益,又兼顾了程序公正和效率。

03法院裁判

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法院认为,鉴于侵权行为的普遍性、持续性和难以遏制性,以及金钱赔偿的局限性,颁发永久禁令和“广泛”禁令是必要的。

法院针对ISP采用了“动态”网站封锁令:法院命令ISP在比赛直播期间阻止用户访问被识别的未经授权的流媒体服务器 IP 地址。这些 IP 地址将由原告指定的代理人和专家定期更新。

法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条款。法院对禁令的执行细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通知方式、技术要求、责任分配、保密性等,并强调了保密性,法院认为,为了确保禁令的有效性,必须对与监控和封锁技术相关的信息进行保密。

03经验启示

(一)强化版权保护意识

在过去的几年里,加拿大政府致力于确保版权法能够适应时代变化,并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继续有效促进创新和投资清水鼓动预测比分。政府就版权法的现代化进行了公众咨询,以确保版权框架能够适应人工智能(AI)和物联网(IOT)等技术的发展。加拿大《版权法》不断更新,以适应数字时代的变化,包括对版权保护期限、版权例外和ISP责任等方面的调整。企业需将版权合规纳入全球化战略的核心考量,避免因法律认知滞后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应当以更前瞻的视角,构建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版权保护体系。

(二)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和平台的责任

ISP指的是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例如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互联网运营单位及其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和下属组建局域网的专线单位。从事互联网接入服务,需要申请ISP经营许可证。

平台通常是指提供特定在线服务的网站或应用,它为用户创造互动、交流或交易的环境。例如社交媒体平台、视频分享网站等,用户可以在这些平台上分享内容或者提供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环境。如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教育平台、云服务平台等。

虽然二者都是互联网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在内容控制、责任程度和法律义务上存在差异,特别是加拿大版权法中的相关制度很好地平衡了二者利益。对我国企业而言,深入理解并适应不同司法辖区的责任标准差异,建立相应风险防控体系,是确保海外业务稳健发展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流媒体、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更需前瞻性地研判责任规则演变趋势,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全球竞争中的规则适应能力。

(三)关注流媒体领域的版权保护

流媒体平台,如YouTube、喜马拉雅、Bilibili等,已经成为现代数字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实时或按需观看视频、收听音频或查看其他形式的多媒体内容,而无需下载整个文件。流媒体平台需要获得音乐、电影、电视节目等内容的版权许可,这通常涉及复杂的版权谈判和许可费用。版权所有者与流媒体平台之间的分成模式可能成为版权保护纠纷中争议的焦点。在流媒体平台上,版权所有者难以追踪其作品的使用情况,这可能导致版权收入的漏报或错报。另外,用户上传的未经授权的内容可能会侵犯版权,平台需要有效机制来识别和移除侵权内容。在用户上传侵权内容时,流媒体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需要明确。

为了构建一个更加有效的网络版权保护体系,保护创作者和版权持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处理互联网的侵权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著作权法的规定、互联网行业的特性以及网络环境下的特殊情况,同时,关注司法判决的指导意义,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合理的借鉴。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供稿、整理)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立场。)

获取国别知识产权制度、海外诉讼数据、服务机构与律师、纠纷应对经验分享、典型案例、海外维权实训等信息,请登录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ipglobal.beijingip.cn)查询。长按二维码进入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

标签:

推荐新闻